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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河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12-28 14:00:35
    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洪季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犯罪,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洪季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区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历次会议决议,深化“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建设,着力增强司法能力,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犯罪,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法院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把河东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充满活力、人民幸福的新城市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隋毅 实习编辑: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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