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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2011-6-2 15:26:02
    简要内容:第二十四条 教改实验班是我校进行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和建设优良学风的基地。学校每年选拔优秀新生组建教改实验班。教改实验班学生不分专业,集中学习两年,两年后如成绩达标可自由选择专业。如在学三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优秀,可提前毕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学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应用经济和工商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等11个专业硕士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本科生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招生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新生质量逐年大幅度提升,已成为天津市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6%以上。在教育部进行的五年一轮次的首批本科教学评估中取得优秀的佳绩。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1年面向全国30个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业3200-4000/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1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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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腾讯高考 编辑:孙晓川 实习编辑:刘晓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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