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4 19:41:27
| 过去的五年,是天津市南开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南开区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领导和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指引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 |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五年,是南开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南开区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领导和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指引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与区委同步、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的“三同”工作理念,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南开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实效
区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工作主题,坚持着眼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共听取、审议区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54项专项报告或工作汇报,组织或委托有关工作部门就相关法律法规在南开区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20余次检查和视察活动。
(一)突出第一要务,促进科学发展。常委会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审议了区政府提出的“十一五”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并提出针对性意见。把监督工作重心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科技南开”,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连续三年就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科技产业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改进选商引资工作等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从转变发展观念、制定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同时,先后听取了土地资源整理、西区建设规划落实以及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汇报。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监督重点由重收入向收支并重转变,监督过程由重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在坚持每年对区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三次集中审议的基础上,把预算监督延伸至部门,先后听取了区教育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南开科技园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进一步促进了预算的规范执行。
(二)关注民计民生,促进和谐稳定。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公平问题,多次听取和审议有关优化布局、整合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为促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先后听取社区公共卫生免费服务项目落实、卫生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建设使用、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等情况的汇报。关注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社区警务工作以及警务室建设情况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围绕提升市容环境质量,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的汇报。围绕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听取了在街道建立市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规划情况的汇报。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先后就《劳动合同法》、《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情况听取汇报、开展检查。实地调查推行扶贫助困机制试点情况,听取这一机制运行情况汇报和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医疗救助等情况汇报。此外,还专门听取了为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与此同时,常委会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1800余件次,立案400余件,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交办,对重点信访件加强督办,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治区。坚持针对每年工作重点组织代表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组织开展了《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对《食品安全法》《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先后对《环保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促进了法律法规在南开区的贯彻实施。对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规划情况开展调研和检查,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开展“法律五进”工作的汇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任命了新一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听取了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情况的汇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调解、清理执行积案、建立社区法庭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和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诉讼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汇报,促进了公正司法。
(四)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实效。常委会把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作为搞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保障。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在深入学习、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南开区工作实际,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法工作规则(暂行)》。这项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向全区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法工作规则(暂行)>的通知》。在《工作规则》实施一年多后,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又对其进行了重新修订,使监督法在南开区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常委会特别加强了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的每一项专项工作报告,会后都要形成规范的审议意见,印发报告部门研究处理,责成报告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常委会提交办理结果的书面报告,增强了监督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常委会把推动解决南开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例如,通过督办《盘活闲置楼宇资源,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议案》,提高了全区上下对调整经济结构,发展楼宇经济的关注度,推动了南开区楼宇经济发展。为确保《落实“惠民工程”,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管理,把长虹公园建成开放式生态园林景观公园的议案》的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多次深入现场视察检查。在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下,长虹公园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提升改造并免费向市民开放。在督办《加强居委会基础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发展的议案》中,常委会提出要把落实居委会办公用房与旧楼区改造有机结合,把提升居委会设施建设与规范居委会工作有机结合的意见和要求,得到政府高度重视,当年就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改造示范和达标社区,使社区成为集办公、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百姓平台。
二、坚持依法行权,决定重大事项,规范人事任免
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就南开区长远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本届以来,围绕制定“科技南开”建设规划、南开生态城区建设规划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批准区级年度决算、调整预算等分别作出了相应决议。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并不断规范对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和任后谈话、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7人次。把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本届中听取了10名政府组成人员、1名人民法院副院长和1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依法履行职责,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汇报,强化了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