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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流域断面考核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的调研报告
新政破解老大难
2012-1-20 17:32:10
    1月8日,河北省施行的流域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从200多个候选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具体地说,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1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150万元。

  中国环境报调研组 1月8日,河北省施行的流域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从200多个候选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截至2011年11月,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10730万元。几年来,这一机制对加强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遏制生态恶化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真实写照
  
有河皆枯有水皆污“糊涂账”难算

  地理位置特殊,水资源稀缺,环保任务重。

  河北省属海滦河流域,其中92.1%的面积属于海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和东线流经,是我国水环境保护重点最多、任务最重的地区。

  同时,河北省承担着保障北京市81%、天津市93.7%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为京津阻沙源的重要任务,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环境敏感程度极高。

  然而,河北省人均水资源量311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208立方米,分别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和1/10,属于有人口、生态双重压力的资源型极度缺水地区。

  水污染严重,水环境质量差。2007年,河北省七大水系Ⅲ类和好于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27.7%,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7.7%。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分别为102.5毫克/升。

  同时,河北省污染物排放量大和水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逐渐凸显。河北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6.74万吨,为允许纳污量的7.57倍;氨氮排放量为6.78万吨,为允许纳污量的15.77倍。

  有河皆枯,有水皆污,曾经是河北省不少河流污染的真实写照。上下游间,污染成了一本“糊涂账”,必须创新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

  开展试点
  
超标就罚施加压力催生动力

  2008年3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的通知》。

  同年4月起,河北省率先在子牙河水系实施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和财政部门国库结算扣缴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补偿管理机制。

  具体地说,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1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150万元。

  当河流入境水质超标,而出境断面污染物浓度继续增加时,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2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2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300万元。

  在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对所有超标断面累计扣缴。水质每月随机监测,超标一次罚一次,连续4个月超标将被“区域限批”。

  河北省实行了上下游市县和省环保部门3家共同取样、分头监测、比对确认等监测制度。

  新机制给地方政府施加了巨大压力,也催生了治污的动力。新政实施头一年,子牙河水系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42.8%,氨氮平均浓度下降13.7%。

  全流域推广
  
完善机制提高标准打造样本

  借鉴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经验做法,2009年4月起,河北省在全省七大水系56条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

  2009年7月开始实施的《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为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

  随着流域水质逐步改善,生态补偿金的数额有逐年减少趋势。对此,河北省环保厅每年都对生态补偿金扣缴机制进行调整。2010年,河北省把化学需氧量浓度考核标准由200毫克/升提高到170毫克/升。

  据河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还将对生态补偿制度进行完善,即“一增两改两提高”:增加考核指标;改人工监测为自动监测,改变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补偿金扣缴标准,提高水质考核标准。

  2009年,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省级全流域生态补偿的唯一试点省份后,四川省、河南省、湖南省、天津市等省份相继到河北省进行交流探讨,学习借鉴河北的经验做法,有的还制定了自己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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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周君 实习编辑: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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