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天津市卫生行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暨评选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活动得到市民广泛关注。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促使卫生行业职工的工作作风发生改善,提高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力求在技术和服务上都做到让老百姓满意。【详细】
「医院改扩建项目改善就医环境」
随着天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贴近市民生活的民生问题得到更多重视。为了给百姓提供一个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近年来,天津市进行了大规模公立医院改造扩建项目,硬件条件发生了质的飞跃。今年安排7个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58594平方米;建设规模5648张病床;计划总投资37.0544亿元。【详细】

「社区医疗整体水平提升」
目前,天津市已经形成15分钟的医疗卫生圈,对于小病、常见病、大病的一般康复,或者已经诊断的慢性病都可以在社区医院就近治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医院的压力,解决看病难问题。 【详细】
「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
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并进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推行最快的,也是最全的,真正让利于患者。2010年,完成了537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用药的统一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格比2009年平均下降10.32%。【详细】
「强化基层建设 解决百姓看病难」
卫生行业肩负着保障百姓“健康”的艰巨任务,首要工作是做好行政规划和卫生资源的整合,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同时要加快卫生医疗改革的推进和实施,抓好“两个强化”。【详细】
「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新机制 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为更加有效预防和公正处置医疗纠纷,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建立了由政府出资、第三方介入调解、通过保险理赔处置医患纠纷的新机制。由司法局牵头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保险公司组建医疗纠纷理赔处置中心,负责患者索赔超过1万元的医疗纠纷理赔。【详细】

「医疗纠纷“应赔尽赔” 更好地服务百姓」
天津市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医疗纠纷发生数比以往下降了近60%,真正做到“应赔尽赔”,同时节省了等候时间。另外,减少了很多无理取闹,不在理赔范围而扰乱医疗秩序的现象,处理得更加公正、公平。
天津市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的目的是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真正达到提高医务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百姓服务。【详细】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执法责任到人」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天津市卫生局及时调整了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天津的实际情况,对卫生监督和餐饮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实行一支队伍综合执法。【详细】
「建立疾病防控机制 提升社会健康素质」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府强化责任、机构优化服务、百姓得到实惠”总体思路,建立了“专家技术策划、政府行政推动、机构组织实施、社会人群参与”的疾病防控机制。【详细】
「加强公共卫生建设 实时监测突发疾病」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很重要,除了治病救人、延长人的寿命、减少人的痛苦,更要做好有效地预防。免疫接种、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特别是一些健康知识的普及等等,都在潜移默化地提升社会整体健康素质。【详细】
全市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
目前,天津市政府设立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全覆盖,提前两年完成国家医改方案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全市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25%以上,累计减轻居民医疗负担2.78亿元。同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打破“以药养医”模式的束缚,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分别由财政和医保基金负担。【详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近500万人
天津市2010年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近500万人,成为本市医保制度中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从上半年实际运行情况看,参保人员就医报销获得了极大的便利。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仅保障了居民门急诊、住院、门特等基本医疗,还建立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险。 【详细】
天津医院改扩建工程2012年竣工
为提高天津市公共卫生医疗设施水平,给百姓提供一个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继续进行卫生资源调整。2001年-2010年天津医大总医院、一中心、中医一附院3个医学中心、人民医院、三中心、四中心、医大二院、五中心5所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安定医院、眼科医院、中心妇产科医院等多所专科医院已改扩建完毕。胸科医院、天津医院、环湖医院、南开医院等已开始或即将进行改造。【详细】
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新机制
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新机制,维护良好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市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建立由第三方介入调解、通过保险理赔处置医患纠纷的新机制。由市司法局牵头,设立调解委员会,进行第三方调解。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1万元以上案件的赔付。实施1年来,天津市三级医院共发生赔付的医疗纠纷324件,赔偿总金额935.468万元。【详细】
编辑:吴炳墨 人民网天津视窗 2010.10













